1980年以来,新加坡教育部组织各校进行正式的学校鉴定。学校鉴定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学校内部鉴定。
即自我鉴定二由学校自己每年进行一次。它包括学校的组织和管理、教学计划、课外活动计划和学生福利计划等四个方面。学校根据这四个方面的信息来评估其设立的短期和长期目标的实现程度,识别出各项计划中的长处和弱点,并选定将要使用的策略和资源以取得预期的效果。这个计划执行、监督和检查的反复循环过程能帮助学校正确地评估自己,从而逐渐提高办学效率。
第二部分,学校外部鉴定。
每四五年进行一次,由教育部的教学督导、专家督导和指导官员组成的督导小组执行。外部鉴定是一个富有说明义务的实践,通过它可以全面检查学校的方方面面,评估学校整个计划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