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醒民众,持有“无失效日期”的永久居民证(绿卡),现在尚未作废,仍可作为身分证明文件之用,包括出入境,而当局正在审核收集到的意见,再确定作废日期。
《星岛日报》消息,美国联邦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于2007年8月22日,在联邦宪报上公布提案,建议将1977年至1989年发出的永久居民证(代号为I-551)作废,要求持有者更换防冒特征更强的新绿卡,而有关建议设有30日的咨询期。
消息人士表示,咨询期内共收到298项建议,现在移民局正在审核有关建议,法例亦未正式实施。持有者担心这批绿卡已作废,影响出入境,亦有个别移民服务组织误以为法例已实施,向持有者灌输了错误的信息。
在法例正式实施前,这批绿卡仍然有效,持有者可以继续在旅游、找寻工作时,用此证来证明其合法居留身分。移民局会在考虑过所有意见后,颁布最后的决定,届时会一并落实换领细节及期限,但消息人士说,暂时仍未确实颁布日期及法案的最后内容。
不过消息人士表示,持有这些绿卡人士亦可以现时换领新证,方法是填写I-90表格,连同印指纹的费用为370美元。
相关链接
·留学十国展示会在上海举行
·千奇百怪 “幽默”出了名
·被名校提前录取的孩子们
·在美易找工作的专业
·留学不仅是“学”
·美国兴起看护老人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