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教育制度大致可以分为学前教育、九年免费教育、高中及预科课程、专上课程。香港的教育主要由香港政府的教育统筹局(下称“教统局”)管理,制度上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部分:
学前教育:
香港的学前教育大致可分为幼儿园和幼稚园两种。两者均为私立经营,为学前儿童提供机会学习与群体相处。
九年免费教育:
在全港设立官立或津贴资助学校,为适龄学童提供六年制小学及三年制初中课程。小学六年免费教育于1971年推行。每一个学习阶段完结时,学生都要参与一个由教统局主办的全港性系统评估,评核结果是为了让当局了解学生能力上的差异。完成小学后,全港学生会被教统局中央派位机制分派到志愿的中学。
高中及预科课程:
设立两年制高中(中四、中五),为学生提供工作前最基本的教育;设立两年制预科课程(中六,又称“副学士先修班”、中七),作为学生报考大学前的课程准备。
专上课程:
提供各种形式的专上课程,包括工业学院、大专、大学教育。大学教育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
学前教育
香港的学前教育大致可分为幼儿园和幼稚园两种,都是私立的。经营者有以商业形式运作、以大集团形式运作的幼稚园集团,也有由非牟利团体兴办的幼稚园。后者通常由教会或社会服务机构筹办。
香港的幼儿园和中国大陆的幼儿园并不相同。香港的幼儿园和幼稚园本来有不相同的服务对象:幼儿园的服务对象是未适合进入幼稚园的幼童,为家长提供托儿服务;而幼稚园的服务对象则是3-6岁的幼童,让他们在学校环境里学习群体相处,以及接受最基本的教育。幼稚园由教育统筹局管理,而幼儿园则由社会福利署管理。但现在不少幼儿园都兼营幼稚园相同的业务,使幼童在0-6岁都可以在幼儿园内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