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我国欲申请在加拿大就学的学生,要提供与加拿大中学或大学学历相当的毕业证书,提供证明自己有足够经济能力支付学习及生活费用的经济担保书,还要证明自己的语言能力。加拿大大学接受托福、密执安英语考试或剑桥大学英语水平考试的成绩。
加拿大一般不向外国本科生提供奖助学金,各大学和加拿大政府提供的大部分资助只限于研究生。目前加拿大为外国学生提供的资助有所减少,费用数额也有所减少。我国赴加学生可以获取的是大学本身的奖学金或某些教授从自己的科研经费中拨出的作为其研究助手的部分津贴。各大学对外国学生提供经济援助的政策不同,不少学校只负担学费,而不提供其他费用;有的学校提供奖学金或校内兼职工作;有的学校对外国学生不予任何资助或至少在第一年不予资助。学生在申请学校时应详细了解各校有关经济资助的情况。
1、加拿大大学的入学申请程序与美国相似。应了解学校所在地、专业、历年入学人数、教授情况、颁发学位数、学费情况等。
2、申请入学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交下列文件、费用、照片等:以填好的入学申请表格学历证明文件(包括成绩单、最后学历毕业文凭、学位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签发学校的公章或经公证部门的公证。
上述证明文件的外语翻译件,加盖签发学校公章或经公证部门公证。
外语熟练程度证明或要求的外语考试成绩。
经济担保证明
推荐信2-3封,如系中文推荐信,还需附外语翻译件。
一笔不予归还的报名费。
体检证明。
符合要求的近期照片。
音乐、绘画、摄影艺术专业申请者,需要按要求附上作品样本(作品集或录音带)。
有关论文或发表过的文章摘要。
在正式申请过程中要注意姓名不要变换,各种证明文件及考试时使用的姓名必须一致。申请人应早做准备,将申请材料一次性寄出为好。注意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出生日期必须一致。
3、申请人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如决定接受录取,则应写信说明意向;如对方院校不在本人的第一志愿之列,而其它学校尚无答复,则应去信表示感谢,并询问最迟应在何时签复对方。之后,给本人想去的院校写信,说明已收到另一学校录取通知书,询问何时得到他们录取决定。
申请人作出最后抉择后,不仅应从速写信给本人决定前往的学校,而且应致信给已接受自己但又准备放弃的学校,婉言致谢。